广东的交通违章罚款数目是越来越大了,那么,广东交通违章罚款,深圳实施重罚市民怎么看?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有人认为交通管理者大可不必担心重罚违章者而引发车主开慢车等消极对抗问题。与大多数文明驾驶者比起来,故意违章者毕竟是少数。但就是这少数人,破坏了整体的交通秩序,让城市更堵。我们的法规从来都是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对少数违章者的宽容,就是对大多数文明驾驶者的不公。
一些人人的观点是如果加重处罚不能责罚相当,必然引起开慢车等消极对抗行为,导致道路上形成更可怕的塞车,继而会间接诱发和引发更多的闯红灯、跨线行驶等违章行为。城市交通保持正常的速度是非常必要的,没有速度哪来效益?完全无视交通效率的管理最终等于做无用功。
一部分人认为重罚在一定程度上能遏制交通违规,但同时也加大了市民的逆反心理,有人倡议开慢车来消极对抗就是一个征兆。重罚的目的是改善交通状况,一旦消极对抗成为普遍心态,交通必会出现比重罚之前更严重的问题,岂非得不偿失?
还有一些人只有执法公平,才能真正消除大家的消极对抗。加大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目的是为了出行安全,这个道理相信谁都懂。现在的问题是,罔顾路面交通现实情况和执法欠缺的现实情况,采取教条式执法,不仅有悖立法原则与执法初衷,而且也难以服众。
林一些人认为管理应当严格,不能搞双重标准,但在具体执法实践中,又不能太教条。譬如,当城市大规模进行市政建设、路网调整以及环境提升,导致整个道路交通体系无法应付机动车与行人正常出行要求时,如果继续教条式“严格”执法,不仅得不到理解、配合,实际效果也会大打折扣。执法采取一些人性化手段和措施,对被迫和无意违章行为适当予以宽待,不仅可以得到车主正面、积极的反应,还有助于大家互相谅解、相互协作,共同应对路面交通暂时困难,而且也并不违背交通管理的原则与初衷。
剩下的人认为巴黎治理交通的经验主要有两条:一是充分利用“电子警察”,加强威慑力度;二是强调人性化的交通管理。其特点是“立法细而执法粗”,只要违章不是很明显,只要没有严重影响交通,交管部门一般不会向轻微违章者寄罚单,但罚单一旦寄出则必须执行。与“电子警察”一样,人性化管理也是巴黎民众对民警的要求。当地的警察逐渐形成了“两不罚共识”——轻微违章但不影响交通者不罚,交通高峰期尽量不罚。如果是出于合理行车的原因,没有人会因为轧实线或红灯前停车越过停止线而受罚。而交警严格对待两种情况,一是严重超速;二是违章停车。前者通常是恶性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后者则是路面堵塞的重要因素。
对于广东交通违章罚款,你,怎么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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